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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星期五的到来
第一节·在忏悔中度日
当天晚上,我实在累得够呛,就在小船上美美地睡了一觉。次日一大早,我决定把搜集来的所有货物运回新发现的那个巨人洞里,因为那里比较安全。
填饱肚子后,我把所有的货物都搬到岸上,便迫不及待地查看了一遍。我先打开了那只小酒桶,结果发现是一桶甘蔗酒,不过这甘蔗酒难喝至极。接着我又打开两只大木箱,还好这里有一些有用的东西。
我在其中一只箱子里发现了几瓶上等的提神烈性甜酒,每瓶约三品脱。并且,我还找到了四罐上好的蜜饯,不过有两罐已经被海水泡坏了,所幸还有两罐的封口很紧,并没有渗进海水。
哇,衣服,我又在箱子里找到了一些质地很好的衣服!太好了,这正是我急需的。哦,这些白麻手帕和领带,看起来都不错,而且都是我所需要的。
接着,我又发现了里面有一个钱箱子。打开后一看,一共发现了三大袋西班牙银币,大约一千一百多枚呢,其中一袋里有六块西班牙金币和一些小块的金条,都细心地用纸包着,估计约有一磅重。
说实话,钱币对我来说毫无用处,我倒情愿用这些钱币换几双英国的袜子和鞋子来穿。要知道,我有二十几年没有穿过袜子了。最后,我还是把这些钱币和货物搬进了巨人洞里,把它们妥善地收藏起来。假如有一天能逃离这里,这些钱对我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!
等把所有的货物都安置妥当后,我把小船划到原来停泊的地方,把船缆拴好后,就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岸边的老家去休息了。回到我的城堡里,一切并无异常,我又开始以前那寂寞但自在的生活了。有一段日子,我整天忙于料理家务,很少出去转悠,但是我却时刻注意着外面的风吹草动,一有动静我马上出去查看。
这几年,我一直谨小慎微,活动范围也缩小了很多,好像我这个国王被别人瓜分去了一半领地一样,我只在我所在的东边岛屿转悠,因为这里很少有野人过来。要是到岛上的其他地方去,那我可得小心提防了,那里危险太多了。
时间又过了两年,在这两年里,我的头脑里出现过无数的计划,它们不停地折磨我的身体。我更加想要逃离这个小岛,我不再认为这里是世外桃源,是最舒适的地方。我总是站在山头眺望那条破船,老想过去看看,尽管我也知道那里什么都没有了,可还是想把小船划过去逛一圈。
上帝给了我最大的恩赐,就是解救了我,让我从大海汹涌的魔掌中逃了出来。上帝只能让我待在这里做一个与世隔绝的“野人”。如果还在巴西,我现在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庄园主,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人物了。如果……简直有太多的“如果”,这些“如果”无论实现哪一样都比现在的生活要好上几千倍,要享福得多。
年轻人的梦想有时候往往是最鲁莽的行动,没有经历过风雨,没有经历过磨难,只想着自己一定要去做,到事情发生了,却发现自己承担不了后果。就像我一样用一生的代价换来了人生的阅历,但是我也把二十多年的青春消耗在这个荒岛上了。
越是这样想,我就越想离开这里。我开始筹划我的逃跑计划,为什么是逃跑呢?因为野人在这里不定时地出没,我不想让他们抓住吃了,我要逃离这些野蛮人,也要逃离这种寂寞恐慌的生活。
上岛的第二十四个年头,三月雨季来临,气候变得潮湿,我一直在岸边的老家过着隐居生活,平时是不出门的,在家里补补家具,做做陶器,或者研读《圣经》。可是到了夜里,我躺在吊床上,就会辗转反侧,难以入睡。一连好几个晚上都这样,我又没生病,怎么会这样呢?一天晚上实在折腾得我睡不着,我就点燃羊油蜡烛回想往事。
二十四年的孤单日子,想起来真是让我有点心酸。刚来到岛上的几年间,我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,像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,将我的身影留在海岛上的每一个角落。可是自从发现那个大脚印以后,我的生活完全变成了另外一种忧心忡忡、恐惧不安的等待。最后当我知道是附近大岛屿的食人族来这里吃人,更是让我体会到了莫大的危险。
“我在这里是有危险的,而且我现在已经知道了这些危险。上岸这么多年,我却一直没有意识到,难道不是上帝对我的保佑,对我的恩赐吗?”我自言自语。
野人吃人是上帝赋予他们的习俗和天性吗?可是上帝为什么要创造这些“人”呢?思前想后,让我百思不得其解。“那些食人族,到底居住在什么地方呢?对面的大陆是他们的居住地吗?想来一定是,因为他们好像就是从那边过来的。”我思索着,“我的小岛距离野人居住的大陆到底有多远,他们为什么大老远跑到这里来吃人?究竟有什么企图?另外,他们是不是还有一艘更大的船?”
我脑子里涌现出许许多多的问号,虽然我回答不了自己的问题,但至少把自己的思路理清了不少,后来我问自己:“为什么你不划船到他们那边去看看呢?”
对岸对我来说太神秘了,我很想过去看看,可是每次想到那些野人吃人的场面又有些后怕,我还没有想到较好的办法去对付他们。万一到对岸被野人发现了,该怎么逃跑?万一不小心被野人捉住了,该怎么办?那边地形我不熟悉,野人追我,我怎么逃离那里?这些都是我的阻碍。
就这样,我想了很多,不知不觉睡着了。睡着睡着,忽然做了一个梦。在梦里我同平常一样,天一亮就走出旧居,突然我发现一些野人乘着两艘独木舟来到了岛上,他们还带着另外一个俘虏,准备把他吃了。忽然,那个俘虏趁着那些野人不注意时,逃跑了,并且向我的方向跑来。最后,他来到我旧居外的小树林里,向我求救。奇怪的是其他的野人并没有追过来。于是,我走出旧居,打手势叫他不要害怕。他立刻跪在地上,像是在乞求我救他。我鬼使神差地竟然答应了他的请求,把他带回家里,从此,他就成了我的仆人。
我高兴极了,心想:“他可以做我的向导,告诉我哪里是安全地带,可以躲开野人的攻击,也一定可以带我离开这里,我终于得救了!”这么想着,我突然被惊醒了,但是仍然清醒地记得那场梦。
“哈哈,有了,有办法了。上帝保佑,上帝保佑,真是一下惊醒梦中人啊!”我欣喜地狂叫起来。
我想,若想摆脱孤岛生活,远离这里的食人族,唯一的办法就是弄到一个野人,一个被他们即将吃掉的野人俘虏。有了这个野人做向导带路,我就可以很清楚地知道对面大陆的事情了,或许还能够离开荒岛,回到故乡。
这个计划固然是好的。可是我又要怎么进攻一大群野人,才能顺利救下一个野人俘虏呢?问题还是我要怎么杀死那么多的野人,并且躲避他们的追踪。一下子杀那么多的野人,我能行吗?我前面刚发过誓言不主动进攻野人的。不过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岛上财物,只能这么自卫,而且,这关乎我能否逃离这个荒岛,以后能否过上幸福的生活。我决定全力以赴解救一个“野人”。
既然下决心去做了,我就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。暂时,想不出什么可行的办法,只有等待,等那些野人再次上岸,到时候再根据状况行动。这样决定以后,我就把其他的事情都放下了,经常出去察看,不放过任何线索。可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,还是没见到任何野人。
“不该来的时候常常跑来,该来的时候却偏偏不来了,你们这些野蛮人赶快出现吧!”有时候,我会按捺不住情绪,站在海边大喊。
第二节·拯救星期五
雨季过去了,旱季到来了;旱季走了,雨季来了。日子一天天地过去,转眼一年半就过去了,一天早晨,我照例去观察野人的船是否来了。天哪,这次我真的看到了,愿望实现得太突然,以至于我还不相信地揉了揉眼睛。
五只独木舟停靠在岸边,船是空的,估计船上的人都已上了岛,但却不见他们的踪影。我算了一下,一只独木舟装五到六个人,五只最起码也要三十个人左右。天啊!我从未想过会一下来这么多的人,这完全不在我的计划之内,我一个人怎么可能应付得了这么多人!我只好小心翼翼地回到了城堡。
我完全没了主意,焦急不安,不停地踱着步子。“机会好不容易来了,错过了这次说不定又要等个一年多,太熬人了。计划不变,先准备好,有机会就要试一试。”我给自己打气,下定了决心。
在岩洞里丝毫听不到动静,我实在耐不住了,就把枪放在梯子旁,然后爬上小山顶,我躲在山顶上,透过望远镜观察着那里的一切。他们大概有二三十人,围在火堆旁边正兴高采烈地跳着舞,做出种种奇怪的、野蛮的姿势。火堆上架着一口大锅,我想他们也许是在进行吃人肉前的仪式吧。
只见两个手脚都绑着的野人被带到了火堆旁,这两个人估计就是今天那群野人的食物。我在望远镜中看到那群野人用残忍的手法杀死了其中的一个,接着又有几个野人上去动手把他肢解了,准备煮了吃。
另一个被扔在一边的俘虏看见自己松绑了,又没人注意他,突然站了起来,拔腿就跑。他的速度真惊人,比受惊的山羊还快。在望远镜里,我看到那个逃命的野人沿着海岸朝我所在的方向飞奔而来,就跟我梦见的一模一样!难道这是上帝的旨意,要我解救他?
那野人飞速地靠近我,最奇怪的是那群野人并没有停下煮食,只有三个野人追了过来,他们的速度比不上奔跑的那个俘虏,很快就被甩在后面一大截。只要那个俘虏再加快速度奔跑半个小时,就可以完全甩掉野人的追捕了。看到这里,我胆子大了一些,也增添了一些信心。
在他们和我的住处之间有一条河,那个俘虏跑到河边,一头扎进河里,快速游过了河,爬上了岸。后面追捕的三个野人来到河边,有两个跳下河向我这边游了过来,而另一个估计是不会游泳,只站在岸边观望。
隔了一会儿,那个在河岸观望的野人悄悄回去了,也好,他这一走,只剩下两个人就好对付多了,也算是放了他一条生路。再说,那个俘虏爬上岸后又狂奔起来,他马上就要进入我的地盘了。那两个会游水的野人游得比那个俘虏慢多了,差不多比他多花了一倍的时间才游过河。
我突然明白,人只有在生死攸关的时候才能爆发出山洪般巨大的力量。你看那俘虏奔跑的速度就可想而知了,他的爆发力注定了他的命运。
“这个俘虏是我的了,我要他做我的仆人!”我内心有一种不可抑制的欲望,“我得救他,这是上帝送给我的东西,我是不能拒绝的。说不定以后他还是我的一个好帮手呢。”
我迅速拿起武器,离开城堡,抄了一条近路向他们跑去,希望能够插在两个野人和那个俘虏的中间。我使劲叫那个拼命逃跑的俘虏:“喂!停下来,停下来,我是来解救你的,不要害怕,停下来。”
他听到呼喊声,转过身来看了看我,开始有些恐惧,估计在他心里我和那些追赶他的人没有区别。我依旧不停地打手势叫他过来,同时朝那追上来的两个野人走去,我一个疾步跑到一个野人跟前,趁他没有反应过来前,用枪杆打晕了他。
暂时还不能开枪,万一枪声把其他的野人引过来,那就麻烦了。事实上那样远的距离,海边的野人是听不见枪声的,当时我也没想到这一点,只想着把两个野人迅速杀了。
第一个野人倒下后,跟在后面的那个野人猛地停住了脚步,应该是吓到了。我哪能给他喘息的机会,急速走向他。那个野人见状,迅速从腰间取下弓箭,准备拉箭搭弓射我。说时迟那时快,我拔出手枪,对准他的胸口开了一枪,顿时血花四溅,那个野人倒在血泊中,死了。
这些战斗被那个逃跑的俘虏看在眼里,他停了下来,脸色煞白地站在那里,一动也不动。估计他是被枪声和打枪时的火花吓到了,他惊恐地看着我,看着我手中的“玩意儿”,两腿直打哆嗦,想跑又不敢跑。
为了放松他的紧张心情,我大声朝他打招呼说话,尽管他听不懂我在说什么,并且手舞足蹈地做着各种手势,让他别害怕,呼唤他靠近我。那个野人好像明白了,向前走了走,没走几步又停了下来。我看到他站在那里,浑身发抖,他以为我逮住他也要吃他,所以非常害怕。
我又向他招招手,叫他靠近我:“过来呀!我不会伤害你的,放心跟我走吧,我是来救你的!”
他似乎明白了我的好意,慢慢向我走来,每走十几步就下跪磕头,仿佛是感谢我救了他的命。我友好地向他微笑,并尽量做出和蔼善良的神态。终于,他艰难地走到了我跟前,又跪下了,热烈地亲吻地面,接着把头贴在地上,将我的一只脚放到他的头上,好像在说:“我的主人,感激你解救了我,我将成为你的奴隶,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,服侍你,请你不要杀害我。”
“不要害怕,我不会吃你的,放心吧!”我把他扶起来,微笑着对他说。刚转过头,我发现刚才被枪托打中的那个野人并没有死,只是晕过去了,现在醒了过来。我就向那个俘虏指了指那个已经苏醒的野人,意思是告诉他,追你的人没有死。那个俘虏看到追他的野人醒来了,很是着急,就叽里咕噜地朝我叫着,可是我一点都听不懂他说什么,不过他的声音在我听来非常悦耳。要知道,毕竟我有二十五年没有和人说过话了,突然听到人声,万分激动。
这时,那个野人完全清醒了,坐了起来。那个俘虏害怕地向后退了一步。我从腰间拔出枪,准备一枪结果那个野人的性命。这时,那个俘虏给我打手势,想要我腰间的那把刀,我就把刀给了他。他拿着刀冲向他的敌人,手起刀落,一下就砍下了那个野人的头,动作流畅,没有一点拖泥带水。
看见俘虏的身手如此敏捷,我打心里赞叹。我觉得这个俘虏只见过木刀,而没有见过真正的刀,看他杀人的样子,我相信他用木头刀也能如此迅速地杀人,后来我证实了自己的想法,他们的刀是用坚硬的木头做的,沉重而锋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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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报仇了,很是高兴,欢快地跑到了我跟前,并把刀还给我,然后手舞足蹈地比画了一阵,看得我莫名其妙。接着他把砍下的头放到了我的脚边。
他用不解的表情望着我,并比画手势告诉我他很不明白,我是怎样把野人杀死的。他用手指着那个被我打死的野人的尸体,好像在说:“我能不能过去看看,我想知道你是怎么杀死他的,我不明白。”
“你去吧!”我打着手势告诉他,尽量让他明白我准许他去看。
他把死尸翻来覆去地看了很多遍,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尸体,后来他看见了尸体胸口处那细小的枪眼,血从那里流了出来,但流得不多。因为那人中弹后马上就死了,所以血又流回体内去了。他从尸体身上取下了弓箭,快速回到我面前,我比画着手势要他跟我离开这里,因为可能会来更多的敌人。
他很聪明,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,还用手势告诉我应该把尸体掩埋起来,以免敌人发现我们的行踪。在得到我用手势批准后,他马上干起来,不一会儿,他就熟练地在沙土里挖了一个坑,然后埋了一个野人,接着他用更快的手法又埋了第二个野人。我觉得他只用了十几分钟就做完了这一切。接着,我们清理了一下战场,确定没有留下痕迹后,我带他去了我的洞穴。
到洞里后,看见他疲惫不堪的样子,我拿了些面包、葡萄干和水给他,他感激地接了过去,然后狼吞虎咽地吃光了所有的东西。我又指着岩壁边,告诉他可以在那里休息,因为那里铺了一堆干草和一条毯子,我也时常在那里睡觉。他很听话,过去一躺下就呼呼地睡着了。
这时,我才有时间打量这个属于我的奴隶。他长得很清秀,身材匀称,四肢粗壮结实,显出一种男子汉的英武雄壮。他大约二十六岁,身材挺拔,面目刚毅,却又带着一丝温情,特别是在他微笑的时候更显得温柔可人。看来他真的累了,睡得很踏实很香甜,一点都不像是处在危难中的人。我不断地观察着他,他的头发不是小卷,而很黑很长;他的前额宽阔,深茶青色的皮肤令人赏心悦目;略显婴儿肥的脸上,小鼻子微微隆起,嘴唇薄薄的,牙齿洁白又干净。
他并没有睡多长时间,大概半个小时候就起来了,醒后他就焦急地来洞外找我。那时我正好在洞外挤羊奶,他飞奔向我,接着趴在地上,做出一些奇怪的姿势,表示他对我的感激之情。最后,他像上次一样,将我的脚放在他的头上,并用手势表示对我绝对服从。
不久,我就明白了他的意思,并用手势表示自己的满意,然后我扶起他,开始教他说话。我对他说:“从今天开始,我给你起个名字——叫作星期五,因为在星期五这天我救了你,你要永远记住,所以你就叫‘星期五’!”
“星——期——五!”他很艰难地学着我发音。
“叫我主人,主——人,叫。”我进一步教导星期五,“主——人,是我,我是你的主人。”我不停地用手指我。
他终于明白了,用手指了指我说:“主——人!”然后又指了指他自己,“星——期——五!”我点点头,表示正确。虽然星期五念起这些他没有接触过的语言来很吃力,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,但是我会慢慢地教给他,让他明白。
我把一大罐羊奶递给星期五,示意让他喝下去,又给他拿了一块面包让他边吃边喝。他拿着这些东西好奇地看着我,我只得拿起羊奶和面包给他做示范,我把面包在羊奶里蘸了一下,然后放在嘴里吃了。星期五很聪明,马上就明白了,一边喝一边吃起来,狼吞虎咽的,吃完后打手势向我表示非常好吃。
我和星期五在岩洞里过了一夜。第二天一大早,我就带着星期五出去。“我要给你穿些好看的衣服,你现在一丝不挂的,很是不好看,必须得穿衣服。”我打手势告诉他。星期五点点头,看了看自己,又看看我,显得很快乐。
路过昨天埋野人的地方时,星期五走过去,做着手势要把那个野人尸体挖出来吃掉。我收起了笑脸,示意他,我们不能吃,我们要离开这里。“我最讨厌这种吃人的野兽行为了,我会恶心的。”虽然知道他听不懂,我还是气愤地说着。
然后,我指指那些尸体,做了一个呕吐的姿势,星期五仿佛明白了,十分听话地跟我走了。不过,他一路上还是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几次,嘴里叽里咕噜的不知道在说什么,仿佛是说:“为什么不让我吃掉我的敌人,太可惜了。”
我们偷偷地来到小山顶上,我拿起望远镜观察昨天野人聚会的地方。独木舟不见了,岸边也没有一个人影了,看来他们是走了,丢下他们的同伴走了,连找都没找,真是一群蛮荒之人。
野人真的全走了,可我并不满足这个结果。出于好奇,我准备带星期五过去察看情况。星期五背着弓箭,我知道他是个优秀的弓箭手,手里拿着我给他的刀,还背着一把我的枪,我则背着自己的两把枪。我们完全准备好以后,就向那些野人昨天聚集过的地方摸索过去了。
到了那里,满地是一片吃剩的人骨烂肉,吃了一半没吃干净的,剁烂烧焦的,这里扔一堆那里放一堆,恶心至极。我看见这些全身抽冷气,血液都仿佛要凝固了,真是一幅可怕的景象。星期五却根本不当一回事。
我强忍住恶心和眩晕,在这些骨头肉串中间翻着、数着。一共有三个骷髅,五只人手,三四根腿骨和脚骨,还有不少人体的其他部分。星期五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,给我伸出了四个手指头,表示他们一共带来了四个俘虏在这里举行宴会。我点点头,显然除了星期五,其他三个都被吃掉了。
这么几天的交往,我基本上可以理解和听懂星期五的话语了,他指手画脚地告诉我:“我们部族的新王登基后,就和别的部族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战争,而我和那三个都是新王的人,不小心被他们俘虏了,就被抓到这儿了。我们也俘虏了他们好几个人,抓到别的岛屿去吃了。”
“你也吃人肉?你经常吃吗?”我问星期五。他点点头。
“你们真是一群野蛮人,你们应该被上帝好好地惩罚。记住,从今天开始,星期五不许再吃人肉,吃人肉是罪恶的,是不可饶恕的。”我教育着星期五。
我让星期五把那些骷髅、人骨、人肉堆在一起,然后用火烧掉。谁知道星期五见到这些“美味”的人肉,仍然不改本性,竟然连口水都流了出来。我很是气愤,就让他在旁边看着,不许靠近,防止他偷吃。我竭力让他明白,如果他再敢吃人肉,就立刻开枪打死他。
我对这种事情是极端憎恶的,绝对不容许在我的眼前再发生。我很快把这些尸体堆积了起来,毫不犹豫地一把火给烧了。
烧完那些骨头后,我们就回了岸边的岩洞老家。刚进洞,我就迫不及待为星期五打扮起来。我给了他一条麻纱短裤,短裤我稍微作了一下修改,给他穿起来刚刚合身。然后,我用羊皮给他缝制了一件背心,又给了他一顶兔皮帽子,看起来样子很时髦。
我给星期五的这身打扮,还真不错,和我的差不多。星期五看到他穿的和主人一样好看,咧着嘴直朝我笑。野人就是野人,开始的时候星期五穿着衣服做事情总是缩手缩脚的,深感行动不便。不但裤子穿起来感到很别扭,背心的袖筒磨痛了他的肩膀和胳肢窝。于是,我又把衣服作了改进,给这些地方都加宽了一码,我现在的裁缝手艺可比从前好多了。慢慢地他就习惯了穿衣服,也开始喜欢这些衣服了。
在家里住了两天,衣服什么的都弄好了,我又琢磨着给星期五找个住处,既不能委屈了他,也要保证我的安全。思来想去,我就在两道围墙之间的空地上给星期五做了个帐篷。我没有让他和我一起睡在大帐篷里,因为我还得防着这个野人。
我把星期五安置在外面的帐篷里,又给自己的岩洞做了个从里面开的门,一到晚上我就把门从里面闩上,还把梯子也收回来。此外,在内墙和岩壁之间,我还搭了长长的房檐,倘若星期五要进来就必然会弄出响声,而且我的枪也随身携带,以防万一。
其实,我完全没有必要提防星期五,没有谁会像星期五这样忠厚老实,温顺听话了,他性格温和、精灵听话、没有坏点子,对我十分顺从。当然这些都是我们相处了一段后我才发现的。
因为我救了他的性命,星期五像对待亲生父亲一样对待我,情深义重。他可以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来保护我,甚至用他的生命来换取我的生命,后来他的很多行为都表现出了这一点。
我就在想,上帝安排这些事情是不是有深层的旨意。在创造万物的时候,他一方面剥夺世界上很多生物的才智和良知,另一方面却给予他们和我们文明人相同的才能,相同的理智,相同的情感,相同的善良和责任感,也给予他们是非分明的心理。他们跟我们文明人一样懂得知恩图报,真挚待人,施行善行,并且他们能够把这些发挥得很好,甚至比我们还要出色。对于这个,我感到很震惊。
星期五很勤快,我对他非常满意。我开始教授他各种各样的生活技能,我会的都教给他,造家具、编箩筐、烧陶器、酿葡萄酒。为了我们能正常地沟通,我开始教星期五英语。他非常聪明,尤其是学习的时候很专心,并且很刻苦。如果我们相互听懂了对方的说话,他会立刻高兴得手舞足蹈起来。
第三节·与星期五在一起的日子
有了星期五的陪伴,我不再着急离开,甚至告诉自己,只要不遇到那些野人,即使一辈子就这么住在这里也蛮不错的。
回到城堡两三天后,每当吃饭的时候,我看见星期五那种吃相,心里便觉得不舒服。他吃东西就像吃人一样可怕,我决定帮助他改掉这个坏习俗,更应该让他戒掉吃人的坏习惯。我的想法很简单,让星期五去尝尝山羊的味道,也许他就不会再想吃人肉了。
一天早上,我带他去我密林中的羊圈,本来想去羊圈捉一只小羊,煮了给星期五吃,可是在半路上突然发现一只大野山羊和两只小山羊,我很高兴,举起枪就打死了一只小山羊。
星期五听到枪声看见火光后,立刻吓呆了,他两腿直打哆嗦,站在那里不敢动弹,甚至快要晕倒在地了。他没有去看那只羊的死活,只是看着我的枪直发呆,不久他开始疯狂地拉扯自己的背心,在自己身上四处摸索,好像在看自己是否受伤了。原来他认为我要杀他!
突然,他朝我跑来,接着“扑通”一下跪倒在我脚边,抱着我的双腿,噼里啪啦地说了很多话,我一句也没有听懂,但还是明白了他想要说什么,那就是不要我杀他。
“我得想办法让他相信我,我绝对不会伤害他,要不然以后只要我一开枪他就会害怕。”我思索着。我尽量温和地大笑起来,同时扶起他,并用手指了指被我打死的山羊,示意他过去捡回来,并且告诉他,这是我们的晚餐。他迅速跑过去,看着躺在地上的山羊,还不明白它是怎样死的,接着他把山羊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,仍然没有想明白。我趁机给枪重新装上了子弹。
不久,一只鸟从眼前飞过,接着落在了附近的一棵树上,原来是一只鹦鹉。为了帮助星期五弄明白我是怎样开枪的,我把他叫过来,指指我的枪,又指指树上的鸟。“我要开枪把那只鹦鹉打下来,你明白吗?你看仔细了,不要害怕。”我边打手势边说。
“砰”一声枪响,那只鸟就从树上掉了下来,没想到星期五还是吓呆了,站在原地一动不动。“难道他刚才没有听懂我的意思?”我想,“也许他刚才没有看见我上子弹,还以为枪有魔力,可以杀死附近的任何生物。”
后来,星期五对那支枪顶礼膜拜了很久,每次都离枪远远的,丝毫不敢碰枪,生怕不小心会亵渎了枪,而惹来杀身之祸。而且,他常常对着枪叽里咕噜地唠叨个没完没了,感觉在跟枪对话一样,后来我才知道,他是在恳求枪不要杀他。为此,我笑话了他很久。
等他回过神来后,我才叫他去捡刚才打下来的鹦鹉。趁着星期五去捡鸟的时间,我快速给枪上好了子弹,因为我想让他对枪保持敬畏,所以不想让他看见怎么装子弹。可是过了很久他都没有回来,我等得有些不耐烦,差点就要过去找他了。还好他总算回来了,原来是我并没有打中鹦鹉的要害,所以鹦鹉带伤躲到其他地方去了,星期五费了好大的工夫才算抓住了。
晚上,我把山羊的皮剥了,切好了肉,加好了盐,给星期五煮了一锅鲜美的羊肉汤。我吃了一点,剩下的都给他吃了。看他吃得津津有味,我很高兴。星期五向我打手势说,羊肉汤很好吃,就是放的盐不好吃,他还专门抓了一点盐放在嘴里,然后呕吐,表示很难吃。我也照他的样子拿了一块没有放盐的肉在嘴里,然后装出呕吐的样子表示不好吃。
我告诉他,慢慢会习惯的,这是调料,很好吃的。我把盐撒在肉上,然后吃给他看。就这样,星期五学着我的生活方式,但是星期五还是不爱吃盐,就是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,他也只是放很少一点盐。
昨天吃的是煮羊肉和羊肉汤,我决定今天给星期五换换品味,吃烤羊肉。我用正宗的英式烤法烤肉,在火堆的两边各插一根分叉的粗木棒,然后在上面横放一根木棒,像晾衣服一样,再用绳子把肉吊在横竿上,让肉不停地转动着,以便肉质受热均匀,考得鲜嫩可口。
一旁的星期五对我的古怪做法很不理解,一声不吭地看着我忙碌。但当他尝了烤羊肉的味道后,兴奋地做着各种手势,来说明他很喜欢吃这种烤肉,最后他还告诉我说再也不吃人肉了。听到这个,我高兴得差点流出眼泪。
第二天起床后,我把谷筛给星期五,让他去打谷,经过这么一段时间我教会了他很多东西。他打谷、筛谷就做得很卖力,特别是他体会到了这工作的意义之后。等他打完谷之后,我就让他站在旁边看我揉面、做形状、烤面包,他真的很聪明,很快就明白打谷是为了做面包吃的。不久,星期五就会熟练做面包了,而且技术一点也不比我差。
现在是两个人吃饭了,以前开垦的地肯定不够了,得多种点地。于是,我又划了一块较大的地把地圈起来。星期五对我指派的活都卖力地干着。特别是我打着手势把圈地的意义告诉给他,使他知道这新开垦的地是为了他能够吃饱后,他干活的劲头更大,并且对我更加感激和崇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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